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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中信经纬客户3日发出《关于特定债券招标转让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不允许竞价转让,原则上要求卖方在竞价日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匿名发布《特定债券竞价转让公告》。

上交所:特定债券卖方应匿名发布转让公告

据介绍,通知中提及的竞价转让是指债券持有人作为卖方(以下简称卖方)根据确定的竞价交易规则,发布转让公告,在限定时间内以最佳价格向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出售债券的转让方式。

上交所:特定债券卖方应匿名发布转让公告

通知中明确指出,如果通过招标方式转让某一特定债券,该债券应具有明确的所有权和一定的市场转让需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竞价转让:特定债券发行人已进入破产程序;特定债券不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或风险特征,因为卖方和发行人已达成偿还协议;权利存在缺陷,如司法冻结特定债券;其他可能导致特定债券不适合招标转让的情形。

上交所:特定债券卖方应匿名发布转让公告

通知要求卖方做好投资者组织工作,提前了解潜在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申报意向,结合相关债券的前期交易价格和市场估值,合理确定竞价转让的价格区间,确保竞价转让的顺利有序进行。原则上,卖方应在投标日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匿名向市场发布《特定债券投标转让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特定债券投标转让要素清单》。如卖方拟取消或变更投标转让,应在转让开始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市场发布相关公告。

上交所:特定债券卖方应匿名发布转让公告

同时,通知明确表示,投资者如有意参与竞价申报,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特定债券转让相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品处置平台办理相关权限手续,并登录处置平台参与竞价申报。获得处置平台合格报价组资格的机构可以直接参与投标申报。(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上交所:特定债券卖方应匿名发布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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