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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宁1月17日电(记者周晓军郑桐)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了解,《关于完善广西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市场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近日发布实施。按照规划目标,到2020年,广西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基本完善,国家下达的解决产能过剩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

广西健全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机制

解决产能过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建立产能过剩行业市场化退出机制是持续推进产能过剩解决工作的重要途径。《建议》提出,今后广西将重点发展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规范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完善法制化的市场约束机制;通过减少行政干预,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市场公平竞争的长效机制;通过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政策措施的整合应用,建立产能过剩退出的补偿和救济机制;通过实行部门联动、地方负责,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的工作机制。一批落后产能被依法关停并退出,一批没有竞争力的剩余产能通过市场选择自愿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广西健全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机制

清理和处置国有僵尸企业是解决产能过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目标是提高质量、提高效率、实现升级。《规划》明确规定建立补偿机制,充分利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差别电价增收等相关专项资金。,推进去产能工作,加快清理“僵尸”企业,支持符合条件企业的人员安置、生产转产改造等。

广西健全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机制

《规划》还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在网站上公布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清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不符合标准且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以及整改后不符合标准且已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红牌”名单)。地方环保部门应定期公布超标排放企业名单和严重超标排放企业名单。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实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能源资源价格的企业名单,逐步建立市场化、法制化、规范化的产能过剩解决工作机制。

标题:广西健全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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