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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供给体制改革、完善粮食(000061)等重要农产品仓储体系的有关安排,2017年,国家坚持市场定价、价格与补贴分离的改革方向,继续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玉米收购补贴机制。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为全省多元化市场收购主体、玉米深加工企业和合格饲料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探索粮食市场收购金融支持新机制,努力在推进改革中落地生根。

农业大省“粮满仓”吉林省金融支持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探索实践

构建多层次融资体系

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经济金融发展环境相对落后,金融机构对支持粮食市场化改革缺乏信心。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中心支行结合吉林省实际,有效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导向作用,盘活信贷资源,不断加大对粮食市场改革的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优惠存款准备金政策的积极激励作用,向2017年达到吉林省支农标准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部发放68.7亿元资金。不断加大支农再融资投入,向内陆省份法人金融机构发放71.7亿元支农再融资,优先发放粮食收购贷款的法人金融机构,增强其支持粮食收购的金融实力。此外,积极办理涉农再贴现业务,2017年累计办理涉农再贴现46.2亿元,优先办理全省大型玉米加工育种企业票据贴现,支持玉米加工转化。在货币政策工具的推动下,吉林省金融机构提供粮食收购信贷的能力稳步提高。2017年9月至11月,全省共发放粮食收购贷款92.2亿元,同比增长43.8%。

农业大省“粮满仓”吉林省金融支持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探索实践

粮食市场化改革激活了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进入市场进行收购,对多层次信贷供应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指导全省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优势和特点,合理定位市场,有效增加对收购方的信贷支持。目前,吉林省构建了不同侧重点和互补性的粮食收购多层次信贷支持体系,以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支持中央企业收购为核心,以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等国有商业银行支持企业收购为重点,以省级农村信用社和吉林银行支持民营中小企业收购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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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跟进信贷产品创新

结合吉林省粮食收购企业“快购快销”的经营特点和资金“短、平、快”使用的实际需求,吉林省各金融机构下放了审批权限,缩短了贷款链条,不断提高贷款发放效率,通过产品服务创新,有效解决了企业营运资金与收储周期不匹配的问题。为了解决粮食收获企业抵押品不足的问题,满足多个收购方的融资需求,吉林农村信用社创新开发了“第三方监管存货质押贷款”的信贷产品,以存货价值作为借款人的主要还款保证。

农业大省“粮满仓”吉林省金融支持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探索实践

截至2017年11月底,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已发放内部监管存货质押贷款11.59亿元,第三方监管存货质押贷款6.9亿元。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坚持粮食收购资金专户管理,提前发放基础资金,确保按照收购计划及时足额供应资金,实现了“货币等粮”,开通了“银企直联”业务,将粮食销售资金直接划入种粮农户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创新推出粮食购销专用交易平台——“粮换金”平台,有效消除了粮食购销中大量现金交易带来的成本高、效率低、安全性差的弊端。截至目前,“以粮换金”平台开展的粮食和农业交易结算金额已达1720亿元,惠及300万农民。

农业大省“粮满仓”吉林省金融支持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探索实践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玉米市场化改革实施后,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会同省粮食局、财政厅、银监局等部门建立了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支付的粮食信用担保基金,创新推出了基金信用增级贷款产品,以满足信用资格不足的玉米收购企业的贷款需求。目前,该基金已达到5.1亿元,共发放信用增级贷款2.2亿元。针对基金运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吉林省不断完善市基金管理办法》拓宽了基金的使用范围,将基金的使用范围从单一的玉米收购企业扩大到玉米加工等相关企业,并将基金项下的企业资产抵押由“应抵尽抵”修改为“尽可能抵减”,从而有效提高了玉米收购担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农业大省“粮满仓”吉林省金融支持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探索实践

吉林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通过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利用银行间市场,拓展涉农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017年9月至11月底,在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吉林省购买粮食197亿斤,比去年同期增加79亿斤。其中,收购玉米154亿斤,比去年同期增加64亿斤。玉米购买均价为0.75元/斤,同比增长25%。与2016年相比,吉林省粮食收购进度大幅提升,玉米价格稳步合理反弹,粮食市场化改革成效凸显。

标题:农业大省“粮满仓”吉林省金融支持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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