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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银行业的“严格监管”仍在继续。近日,重庆银行(港股01963)成都分行因三次违规征信行为被给予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和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今年第一次发出“罚款”。根据公示信息,截至1月22日,今年共发布了7条处罚公告。其中,四川共有10家金融机构受到处罚,涉及非法征信、虚假和隐瞒金融统计等问题。

新年收罚单10家 川内金融机构遭了

遂宁农村商业银行因信贷违规被罚款15万元

近年来,非法查询和销售个人信用报告的情况频频发生,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为此,央行先后发布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准入机构信用信息披露风险自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以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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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及相关支行2019年发布的七项处罚公告,有三家金融机构违反了征信规则。

其中,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因三次征信违法行为,未按要求对信用信息异议申请人的异议核实结果做出书面回复;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时未履行事先通知义务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用户离开公司后,查询用户账号没有立即停用。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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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遂宁农村商业银行未经同意查询企业的个人信息或信用信息;不按规定处理的,由中国人民银行遂宁中心支行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5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和2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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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民生农村银行违反安全管理要求,如未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相关信用信息、在备案系统中查询用户、未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内部审批和授权查询个人贷后管理等。中国人民银行彭州支行责令其合并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并处以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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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农村商业银行虚报和上报财务数据

虽然处罚公示的公布时间为2019年,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10家金融机构中有一半将在2018年底受到处罚。

另一方面,“虚假和隐瞒的金融统计数据”也成为许多金融机构受到惩罚的常见原因。参与机构包括攀枝花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四川广汉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遂宁分行、中铁信托等。其中,四川广汉农村商业银行罚款金额最大,达32万元。其次是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罚款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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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香港股票03988)未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信息,中国人民银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处以19.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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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宜宾中心支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迟报、漏报大额可疑交易”,对兴文石海农村商业银行罚款31万元,对霸王山支行和楚达坝支行主要负责人分别罚款1万元和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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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营农村商业银行未按规定处理异议,中国人民银行遂宁中心支行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对一名负责人和一名直接责任人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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