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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计划废止和修改一些规定

继续促进外国投资便利化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601988)拟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以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境外持股比例的限制,落实境内外资本股权投资比例一致的原则,不断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

持续推进外资投资便利化

《决定》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遵循国民待遇原则,不对外资投资中资金融机构单独作出规定,对中外资本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措施。二是取消了《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外资在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股比例的限制。三是明确外资银行的监管属性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外资本平等对待的原则,明确境外金融机构投资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根据持股时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不得因外商投资而调整银行的机构类型。第四,明确外资金融机构投资中资银行不仅要遵守相关的金融审慎监管规定,还要遵守中国关于外国投资者在华投资的基本法律。(记者鲁珉)

持续推进外资投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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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持续推进外资投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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