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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质量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有效的农村治理是基础和关键。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打破,中央政府、各省市多年来的政策都向农村倾斜,加速了人员、资源和信息向农村的流动。山门已经悄然打开,乡村治理中遇到的问题越来越难以预料。这就要求基层治理的理念从“封闭”向“开放”转变,创新和加强农村法治治理,引导每个人以理性和合法的方式反映自己的诉求,逐步形成以法治国、以法治国的方式。

乡村振兴,提升治理法治化

泰顺作为浙闽边境和浙南门户,深受浙闽文化和地理位置的影响,乡村治理面临诸多问题。近年来,立足山区实际,密切关注人民群众不满的基本标准,关注人民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基本主体,关注改革创新的基本路径。我们从管理理念、模式和机制、员工队伍等方面加强了探索。,从而更好地解决老问题,减少新问题,努力实现县域发展中的人民和谐与长治久安。

乡村振兴,提升治理法治化

农村振兴要注重源头,精细化管理服务。传统的山区治理是基于“治理”。在新的时代,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实现管理与服务并重。特别是要始终关心人民,从源头上解开心结,以优质的服务和科学的指导化解矛盾,减少纠纷。例如,近年来,泰顺大力推进异地搬迁、一镇三乡、跨区域迁移和生态搬迁等一系列项目,近10万人迁入城镇。通过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享受更平等的公共服务,提供更便捷的审批服务,可以抓住源头的关键,实现山区社会治理的全面升级。同时,因地制宜,加大基层网格化建设力度,编织“小网格”推进大治理,在每个网格中规范调解、重点关怀、安全服务三个专业服务团队,实现乡村治理、便民代理、隐患排查和打击犯罪的一体化,搭建统一的信息反馈和处置平台,增加“网格”和“网络”的相互共享,实现矛盾纠纷不离村、村民不离村、不良作风不进村。

乡村振兴,提升治理法治化

农村振兴要善于“借力”。泰顺的注册人口近40万,有14万人在海外经商。近年来,我们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项目,实现更多资金下乡、更多人才回国。探索建立“洋贤者咨询会”、“乡村贤者品牌调解室”等机构,改革创新法官、警官、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两官两司”联系配对调解机制,使更多有声望、有能力的乡村贤者能够用于乡村治理,乡村治理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全面提升。此外,进一步加大和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激发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活力,发展壮大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网格工作者、群体防卫和群体治理团队的力量,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同时,要让全县的高素质力量最大限度地深入到基层,努力解决干群联系不到位的问题,让群众在困难时有所作为,有所帮助,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把纠纷解决在第一线。

乡村振兴,提升治理法治化

(作者是浙江泰顺县委书记)

《人民日报》(2018年5月30日,第19版)

标题:乡村振兴,提升治理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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