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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银监局制定并发布了《辖区银行业全面支持农村振兴战略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辖区银行业提升服务农村振兴战略的能力,积极为农村振兴战略贡献新的金融动能。

青岛银监局出台二十三条措施引导银行业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五个坚持、一个强化”,即坚持党的领导、资源倾斜、改革创新、风险导向、市场导向和监督导向。同时,明确要求通过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完善体制机制、创新产品和服务,实现“一个增长”和“两个高于”的目标。

青岛银监局出台二十三条措施引导银行业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指导意见》明确了服务农村振兴战略的主要重点和方向,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差异化金融服务,加大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资源配置,全面与农村振兴相衔接。七大金融需求:一是积极衔接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项目,支持农村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发展金融,建设宜居村;二是支持青岛3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支持“青岛国际种业之都”、“蓝色粮仓”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特色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第三,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捆绑上下游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发展轨道,构建供应链金融,繁荣集约农业;第四,重点支持绿色生态养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逐步减少和退出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实施绿色金融,发展生态农业;五是帮助青岛农村电子商务“515+x”项目,加大对“触电、触网、触农”的农业经营实体和电子商务企业的支持,利用互联网金融培育智能农业(000816,诊断单元);第六,支持农民工、农村青年、大学生、复员军人、科技特派员等。回归农村从事创意农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退鹅经济”,推进普惠金融,扶持新型农民;第七,对已脱贫人口实行“脱贫不脱贫”的政策,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入,倾斜扶贫金融,帮助贫困农民。

青岛银监局出台二十三条措施引导银行业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下一步,青岛银监局将把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农村振兴战略纳入评估体系,加强监测和评估,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推动《指导意见》的有效实施。

标题:青岛银监局出台二十三条措施引导银行业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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