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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杜扬济南报道

近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向省国土资源厅移交了850个海域使用项目和1个海岛使用项目的档案,以及国家、省、市、县批准的海域使用海岛矢量数据。这表明山东省海岛使用权登记全部纳入了地方化房地产统一登记,这也是深化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措施之一。

山东打通用海用岛审批信息“专用通道”

据报道,房地产统一登记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自2014年11月24日《房地产登记条例》颁布以来,各地房地产登记工作稳步推进。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系统的查询和登记材料的复制,给人们申请查询带来不便,不利于指导地方政府开展查询工作。3月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登记信息保护的主体、程序、要求和重要措施等,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登记支持系统提供了法律依据。

山东打通用海用岛审批信息“专用通道”

《经济导报》记者发现,《办法》与《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属地登记”原则相衔接,实施“属地查询”是为了方便群众。在此基础上,《办法》还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在房地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基础上,加强房地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设立自助查询终端,在相关场所设立登记信息查询端口,为查询者提供便利。

山东打通用海用岛审批信息“专用通道”

为落实上述办法,深化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厅于2月1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全省海域海岛房地产统一登记的通知》,明确要求从3月1日起,海域使用权登记由国土资源厅牵头,海洋厅协调。海域使用权登记纳入房地产统一登记后,其他海域管理职责仍由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海域统一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以下(含省级)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的海域使用权登记发证由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承担。

山东打通用海用岛审批信息“专用通道”

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供海域使用审批材料,满足海域统一登记的需要;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向海洋主管部门提供海域登记结果,以满足海域管理的需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海洋主管部门要及时研究房地产登记与海域管理衔接中的文件传递、信息共享、产权登记调查等重大问题,确保工作得到大力推进。

山东打通用海用岛审批信息“专用通道”

近日,市、县级国土资源局、海洋局正在按照要求努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专用渠道”实现市、县级海域审批系统与房地产登记系统之间的实时数据共享;随着山东省海域海岛使用权登记数据的转移,“属地查询”将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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