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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从业内人士了解到,央行业务管理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对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支付服务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辖区内所有法人支付机构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在本单位和分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禁止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渠道被用于虚拟货币交易。各单位应于1月20日向业务管理部报告自检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标题:央行营管部:禁止辖内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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