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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李国辉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新发行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公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形成。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 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问:宣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贷款利率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改革和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的过程中,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需要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以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同时,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也是房地产市场长期管理机制和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房子是为了生活,不是为了投机”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顺利有序转换,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本稳定,维护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相关事宜。

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 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问:改革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如何定价?

答:改革后,新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的同期贷款利率为定价基准上调。其中,lpr是由贷款市场报价的报价银行的报价计算形成的。每笔贷款的具体增加值应由贷款银行根据国家和地方住房信贷政策的要求,并考虑贷款风险情况,与借款人协商商定。一旦附加值被确定,它将在整个合同期间被固定。

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 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问:在确定定价基准时,如何理解相应的时间限制?

答:目前有一年期和五年期以上的两种lpr。1年及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基准,1年以下和1年至5年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可由贷款银行在两个品种之间自主选择。在确定参考基准之后,可以通过调整附加值来反映术语扩展因子。

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 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问:什么是利率重新定价?

答:利率再定价是指贷款银行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根据定价基准的变化,确定新的贷款利率水平。公告明确表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重新定价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合同期。借款人和贷款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率风险承受和管理能力进行选择。每当利率被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被调整到最近一个月的相应时期的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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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对居民家庭有什么影响?

答:公告主要关注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现有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首次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贷款利率(8月20日贷款利率为5年及以上的为4.85%);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贷款利率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以上贷款利率的5.45%计算),基本相当于目前中国个人住房贷款的实际最低利率。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将引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本地lpr加下限。与改革前相比,当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 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问:什么时候实施?

答:2019年10月8日是定价基准的转换日期。在此之前,贷款银行需要修订贷款合同、改革和升级制度、组织员工培训,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对客户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转贷过程平稳有序。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并签署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标题: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 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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