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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严

7月3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操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已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开发行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指数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相关活动,充分发挥指数基金的资产配置工具属性,促进更多中长期基金进入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进一步规范指数基金设立运作

《指引》共13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加强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管理和有效的风险控制要求,要求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提高风控程度,完善技术体系,加强产品开发和运营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加强目标指标的质量管理,对指标组成凭证和编制机构提出明确要求。三是规范指数基金投资运作,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指数基金参与非成分债券投资管理,完善成分债券重大负面事件应急调整机制,规范指数许可费收取,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披露。第四,加强对开放式指数基金及其关联基金交易的监管要求,明确基金管理人应加强对开放式指数基金认购、上市及其关联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各类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第五,证券交易所应制定上市指数基金自律规则,进一步细化标的指数质量和上市的相关要求。

证监会进一步规范指数基金设立运作

中国证监会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指引》提出宝贵意见,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指引》,并在完成程序后发布实施。

标题:证监会进一步规范指数基金设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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