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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彭阳赵白志南

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报告称,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财务管理部门投入的存量资产应安全处置,避免单纯出售进行整改。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增强新产品持续能力,引导资产管理行业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

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最大限度地提高政策的有效性

关于将过渡期延长一年的考虑,上述负责人表示:第一,平衡稳定增长和风险防范。第二,过渡期不应延长太多。将过渡期延长一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同时对冲疫情的影响,促进金融机构的早期整顿和转型。第三是最大限度地提高政策的有效性。

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负责人表示,为稳步推进资产管理业务的整改和规范化,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彻底整改的单个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将说明原因,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后,进行个案处理,列出详细的处置方案,逐月监控执行情况,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此外,我们鼓励通过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和表格返还等方式有序处置现有资产。允许信贷资产在满足信贷条件时返回报表,并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默认信用资产返回表单后,可以通过核销和批量转移的方式进行处理。鼓励通过市场转让等方式处置股权资产。安全处置银行理财投资的存量资产,避免简单抛售进行整改。优化银行资本补充工具的发行环境,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增强新产品连接能力(低至a02版本)

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标题: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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