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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13日的官方微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重庆南川监狱民警刘志峰被害、重庆南川区人民法院法官田某被刺的犯罪分子曾川,于8月13日上午被依法执行死刑。检察机关派人当场监督。

刚刚!杀害狱警刘彦的凶手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派员临场监督

法院认定:

2017年8月15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根据公诉指控,认定被告人曾川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之后曾川提出上诉。2017年10月13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年11月11日,曾川出狱后,多次寻找调查上述寻衅滋事案件的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伺机报复。2018年11月22日12时02分左右,曾川手持单刃尖刀来到南川区人民法院门口。12时17分左右,南川区人民法院审理曾川寻衅滋事罪的法官田某(受害人,女,53岁)下班后离开法院。曾川在离法院约100米的南川区西城街南街找到了田。在确认了田的身份后,他用刀刺伤了田的双腿。刘志峰(受害人,男,30岁),重庆南川监狱警察,开车经过这里,听到喊声,看见田倒在地上,曾川拎着包逃跑,以为发生了抢劫,立即开车追赶。三人追至中国银行四川南街支行后,下车追赶。12点21分左右,跑在最前面的刘志峰在南川艾博医院外的人行道上上前逮捕了曾川。为了抵抗逮捕,曾川用尖刀刺伤了刘志峰的胸部和腹部,然后逃离现场。刘志峰在被送往医院抢救后第二天死于失血性休克和呼吸循环衰竭。田的伤势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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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曾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被判故意伤害罪,并被判处两年监禁;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曾川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并裁定批准对曾川的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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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3日上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命令,对曾川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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