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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底,辽宁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全省经济职工会议提出,从2005年开始的2至3年间,基本完成848万平方米、27.5万户、84.4万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全省最大的民心工程。 经过21个月的努力,辽宁顺利完成了5万平方米以上棚户区改造任务,昔日低矮陈旧的1212万平方米棚户区“消失”,建成了总面积1332万平方米的优质新楼。 截至2006年12月20日,全省有120万居民搬进了新大楼 辽宁省从2005年开始改造集中连片的棚户区,短短两年内就有120多万人顺利移民返回 许多靠自己的力量无法处理住房困难的群众,通过棚户区改造住进了新的大楼,拥有数万元的住房资产,享受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 详细 “安德烈·广厦数千人,为保护天下寒士而高兴”,唐代诗人杜甫的千古绝唱,在辽宁省成为了美好的现实。 撞墙、破窗、破门,低矮潮湿的1212万平方米棚户区一年多来“转瞬即逝”,6300多人宽敞明亮的新楼拔地而起,取而代之。 详细 辽宁棚改的效果令人鼓舞,经验值得探究借鉴 阜新市绵延百里的矿山,衍生自百里小屋区 “穿越铁路南,回到解放前”辽宁棚户区改造与历史上做出巨大贡献的矿区紧密相连。 详细情况 短短两年内,拆除棚户区1212万平方米,建设回迁楼6300多幢,30多万户家庭喜闻乐见新居……在这个数字的背后,是辽宁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的情绪,棚户区居民安居乐业的和谐图景。 详细情况 辽宁抚顺市望花区北厚小屋区的三代人在新房明亮的窗前憧憬着未来(拍摄于2005年11月17日)。 详细 合作事业很有意义,如果能做更多的事,就能缓解困难人们的生活困境——这就是工会组织合作事业的最大成绩 对此,辽宁工会组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承担着该党和政府的重任,也不承担困难群众的希望 详细的 棚改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改变了城市面貌,也提高了党委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棚户区改造为辽宁省一号民心工程,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民负责的精神,直接考验了党和政府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技能。 详细情况 2005年3月,辽宁省委、省政府花了2~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省5万平方米以上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 截至目前,全省14个市改造了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1212万平方米,改善了34.5万户、120万人的住房条件,提前一年超额完成 详细情况 年间,辽宁省1200万平方米以上的低矮肮脏的棚户区改造,代替了干净舒适的高楼新居 干部在改造架子的过程中出现的“为民奋斗、扎实工作、合作”的精神,这种“改造架子的精神”凝聚了辽宁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呼吸、命运同归的忧愁和人民的感情。 详细情况 2006年6月19日,辽宁省政府发布《关于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意见》,为确保有就业诉求的“零就业”家庭,除了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外,还在省内各市设立了棚户区失业预警预案。 详细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对被拆迁人需要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详细情况 2006年11月20日,抚顺市首个棚户区回迁困难群众站在东洲区莫地社区举行除名仪式,数十名棚户区改建困难群众高兴地从工会干部手中领取救助资金、毛毯等救助物品 像抚顺市一样,辽宁省连日来全面开展了货架改建困难的群众救助工作 详细情况 2006年12月12日,记者在本溪召开的辽宁全省棚户区工会合作站建设现场会议上获悉,今后辽宁省总工会将全力推进在棚户区改革新区建立工会合作长效机制。 详细 版权保护:本网站刊登的复印件(包括复印件、照片、多媒体信息等)的版权为中国日报网站专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站事先协商,禁止转载采用

标题:“辽宁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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