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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讯(记者 刘磊)今天上午,映象网记者从郑州市工商局铁路分局获悉:该局已对万科“学生妹”广告事情立案调查。

工商局:就万科“学生妹”的广告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3月29日上午,郑州市工商局铁路局工作人员朱姓表示,接到万科“学生妹”广告投诉后,该局首批安排人员现场调查取证,目前正在立案调查解决过程中,具体违法行为有待调查结果才能定性。 确认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后,将依法对公司给予相应处罚,并在全国公司新闻公示系统中进行公示。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认为,郑州万科的这个广告语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条例,工商部门可以对广告的发布者及相关广告主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以真实、合法、健康的表现形式表现广告文案,满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华民族优秀以前流传下来的文化要求。

本法第9条也规定,广告不得干扰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气,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复制品。

万科:郑州企业策划开除总经理被减薪10%


此事被媒体报道后,万科对此事的解决文件开始在网上流传。 29日上午,郑州万科房地产有限企业市场总监黄荣庆向视频网记者证实了该文件的复印件属实。 与“学生妹”的广告相比,企业已经出具了内部解决文件。


文件指出,万科城小世界项目的地铁广告推广词出现了严重错误,对社会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也对万科企业品牌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经过企业研究决定,对相关负责人认真解决

万科城项目策划岗柳某,对这件事直接负责,在企业内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

万科城项目营销经理范某,对此事直接负责,在企业内部通报批评,免去项目营销经理职位,降薪30%。

第一片区策划统一张某,对此事直接负责,企业内部通报批评,免去第一片区部长助理职务,降低工资30%。

第一片区市场总监王某,对这件事负有首要责任,在企业内部通报批评,级别降了一级,工资降了20%。

市场总监黄某对此事负有管理责任,在企业内部通报批评,加薪15%。

社长蔡某对此事负有管理责任,在企业内部通报批评,加薪10%。


责成市场部对此进行深刻反思,坚决纠正,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请对整个企业始终抱有忧患意识,记住社会责任,规范言行,对企业品牌负责。

来源:新闻网

标题:“郑州工商对万科“学生妹”广告事情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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