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48字,读完约2分钟

今天( 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 经过3个多月的谈判,17种抗癌药纳入医疗保险报销目录,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将大大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药品负担。

本次列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中含有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投保人急需的肿瘤治疗药品,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种 17个议价药品平均降幅比平均零售价高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议价后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特别是这次机构改革为我们这次谈判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另一方面是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我们的医疗保险有更大的战术购买力。 我们在谈判中有更强的发言权,可以更好地实现以量换价的目的。 这些抗癌剂纳入医疗保险后,很多本来负担不起的患者都可以使用新药,从而改善疗效。

抗癌剂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充分体现了对医药创新的重视和支持,17种谈判抗癌剂中10种药品均为年后上市品种。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这次列入目录的抗癌药物是近几年新上市的药品,专利生存期还比时间长,所以医疗保险对这些高质量创新药的战术购买,将促进和推动医药公司的研发投资,越来越多越好

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各统一地区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保障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采用。 由于谈判药品纳入目录等政策的原因,医疗机构全年的实际发生费用超过总额控制指标的,应当在年末清算时给予合理补偿,在制定2019年总额控制指标时综合考虑谈判药品合理采用的因素。 并要严格执行谈判药品支付范围,加强招聘管理,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进行要点监测和分解,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

标题:“国家医保局: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

地址:http://www.hellosat.cn/hxzx/26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