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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4日从浙江省人民社会福利厅了解到,浙江省将再次调整慢性病药品的处方剂量,7种慢性病药品的处方剂量可以从原来的1个月调整到3个月。

住在杭州的许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他患糖尿病已经很多年了。近年来,他一直在参观浙江省人民医院。“路上的往返时间将近3个小时。排队看病需要一个小时。这只是开几分钟的处方,只有三四种药。它已经好几年没换了,所以进出医院太不方便了。”

浙江省试点慢性病连续处方

记者了解到,徐和一样,病情稳定,每个月都有不少病人去医院开药。浙江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医疗保险处处长王平阳说:“我们这次提出慢性病连续处方试点,是考虑到对一些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来说比较方便,这样既可以免除长途跋涉,又可以节省挂号费。其次,它可以引导在高级医院就医的慢性病患者转向初级医院,改善大型医院的医疗环境。”

浙江省试点慢性病连续处方

据了解,试点时间为3年。2015年试点医院为浙江省人民医院和浙江省医院,试点疾病为高血压和糖尿病;自2016年以来,试点逐步扩展到杭州市二级以上医院,试点疾病增加: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2017年,试点将扩展到血脂异常、血脂异常和支气管哮喘。如果试点中出现需求增加的疾病,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将对其进行研究和补充。

浙江省试点慢性病连续处方

慢性病连续处方适用于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试点医院规范化治疗后,医生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合理。那么如何定义“稳定”这个词呢?省人民医院门诊办公室主任吴丽珍说:“它主要是基于临床诊断和医生的经验,就像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长期以来,用药基本上是稳定的,我们的门诊系统也会显示这个患者以前的用药记录。”只有稳定的病情、治疗方案等。,并且仍然没有连续的处方。“患者在就诊时也要主动申请,并在处方申请栏上签字。处方医生还必须向患者解释慢性病连续处方的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

浙江省试点慢性病连续处方

当一次开三个月的处方时,有些人可能会担心药物管理的风险。浙江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杜解释说:“事实上,这和以前没什么不同。慢性病连续处方采用“一注三令”的形式。一张票据的有效期为12周,每张票据包括三份联合订单。每个联合订单的有效期为4周。三个联合命令必须连续使用,不得间断。”在试点医院连续开出慢性病处方后,患者可以到试点医院的药房或指定零售药店、指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患者每次配药时,应向医院药房、指定零售药房或初级医疗保健机构提供联合账单,以便保留。杜还提醒市民,每张慢性病连续处方必须在3天内使用,每张处方的第二次和第三次配药必须在剩余剂量后5天内收到上一张处方单。

浙江省试点慢性病连续处方

经了解,并非所有相关疾病的药物均可由慢性病连续处方开具,只有处方范围内的药物适用于连续处方,具体药物品种由试点医院自行确定。

在公众普遍关注的医疗保险报销方面,连续处方对患者影响不大,但只会反映在医疗保险系统的数据库中,药品报销比例不会发生变化。

据了解,患者在试点医院药房按慢性病连续处方配药,首次结算4周药费,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试点医院报销水平结算。其余两次可在试点医院药房、定点零售药店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药,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结算。

浙江省试点慢性病连续处方

王平阳主任告诉记者,连续处方将在7月1日左右实施。(董颖宋立省王婷)

原标题:我省试点慢性病连续处方

(编辑:刘)

标题:浙江省试点慢性病连续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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