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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为忠通讯员唐秀燕报道,去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直根据当前征信职能和职责,形成了省、市、县三级银行联动防控体系,全面梳理和评估征信业务和廉政建设的潜在风险,强化信用信息安全主体责任,细化禁止非法查询的要求, 建立信用报告业务动态监控机制,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防范,开展信息泄露风险调查和处置,逐步巩固信用报告合规管理工作,及时跟踪核实异常查询行为并发挥作用。统计显示,2018年第一季度,监控系统反馈的异常查询明细同比下降76.5%, 解决症状和根本原因的合规意识以及源头预防和控制的风险意识不断增强,从而防止和减少了非法查询的发生。

人行银川中支“三级联动”紧扣征信信息“安全锁”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银川分行在不断加强对各级征信干部的征信合规教育和培训的同时,将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作为坚持信用信息安全底线的关键环节。根据工作职责,参照风险点的易感性和危害性后果,将整理出的风险点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有效识别、分析和应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和效率风险,将风险点和防控责任落实到业务(权力)流程的具体岗位,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三级联动”形成联合防控体系,重点监控用户管理、查询授权、信息安全管理等8个具有潜在风险的业务环节。建立了自查自纠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开展了深入调查,落实了责任追究,发挥了纪律和制度的威慑作用,保持了防控信息泄露案件的高压态势,落实了严禁非法查询的要求。

人行银川中支“三级联动”紧扣征信信息“安全锁”

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是确保信用信息安全的重要抓手。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智在2017年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访问机构的11次自查中发现38个问题。通过通报和监管风险预警,建立整改账户,落实整改问题逐项销售制度;对于未将信用信息安全管理纳入风险管理部署的三家准入机构,要求其落实主要责任,制定报告信用合规管理计划。同样明确的是,中国人民银行管辖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访问机构一旦出现与信用信息业务相关的风险,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防止违法行为滋生蔓延。在2017年现场检查中,对10家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的准入机构进行了“复查”,重点检查了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不足、监控功能异常的两个准入机构;对于查询量波动大、用户查询休眠、非工作时间查询、跨区域查询等异常情况,应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暂停用户查询权限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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