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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

继续实施与企业改制重组相关的土地增值税政策

5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与企业改制相关的土地增值税政策,支持企业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

延续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

两部在《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表示,根据《公司法》,非公司制企业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前企业转让、变更改制后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整体重组是指不改变原企业投资主体,继承原企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延续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

同时,根据法律或合同,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原企业将房地产转让给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企业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原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和变更给分立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单位和个人在改制重组期间以股份价格投资房地产,并将房地产转让或变更给被投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延续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

“实行这项政策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税和企业减税的要求。并购重组是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减少地区不平衡、全面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纵观世界经济发展的规律,许多大型跨国企业的形成都是通过并购而迅速发展起来的。税收是并购成本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许多国家规定了免税等优惠政策。”国家会计学院财政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说,中国已经形成了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组成的税制改革。

延续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

此前,2015年2月,两部门下发文件,制定了企业改制重组的土地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这两个部门发布的通知将优惠待遇延长至2020年。李认为,在原有文件的基础上,通知对一些问题的规定更加明确。例如,《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在改制重组时投资房地产,将房地产转让和变更给被投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2015年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投资国有土地和房屋,将国有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转让和变更给被投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延续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

《通知》强调“以一定价格投资房地产股份”,这是原始文件中“投资”的完美过程。新文件强调股票价格,确认投资时初始投资的入账价值,更有利于未来企业参与利润分配和清算。”李对说道。

延续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

此外,《通知》明确了与改制重组相关的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让双方均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况。2015年文件指出,与重组相关的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规定对通知内容的适用更加严格,这意味着当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任何一方涉及通知内容时,协议双方均不享受土地增值税的免税待遇,这进一步降低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空房间。”李分析道。(记者曾金华)

延续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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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延续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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