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06字,读完约2分钟

所有相关单位:

根据郭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本所将于2018年5月21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为“汇通新城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18”(以下简称“18汇信abs”)提供转账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为“汇通信诚2018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18汇信abs”的转让业务。

二.“18汇鑫abs”成立日期为2018年4月20日。优先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名称为“18汇通1”,股票代码为“116913”,到期日为2018年7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和场外还款;股票代号为“18汇通2”,股票代号为“116914”,到期日为2019年1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和场外还款;股票代号为“18汇通3”,股票代号为“116915”,到期日为2019年7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和场外还款;股票代号为“18汇通4”,股票代号为“116916”,到期日为2020年1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和场外还款;股票代号为“18汇通5”,股票代号为“116917”,到期日为2020年4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和场外还本。

关于为“汇通信诚2018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3.“18汇通1”、“18汇通2”、“18汇通3”和“18汇通4”的单笔交易申报单的最小数量分别为10,000和18汇通5

四.对于首次参与“18汇信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在参与转让业务前应全面介绍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揭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披露书。

关于为“汇通信诚2018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V.“18汇鑫资产证券化交易平台”的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

特此宣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5月16日

标题:关于为“汇通信诚2018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地址:http://www.hellosat.cn/hxzx/19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