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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39号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也称卤化丁基橡胶)被倾销,国内卤化丁基橡胶产业遭受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产品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中方对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实施反倾销措施

根据裁决,自2018年4月20日起,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卤化丁基橡胶时,进口商应根据裁决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26.0%-66.5%)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幅度。初步裁定宣布后,国内橡胶期货主合约早盘收盘上涨4.25%。

中方对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实施反倾销措施

什么是卤化丁基橡胶?众所周知,hiir是丁基橡胶(iir)的改性产品,主要用于无内胎气密层、耐热内胎、耐热软管和输送带、药用瓶塞、减震垫、粘合剂和密封材料等。

中方对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实施反倾销措施

据统计,2015年全球卤化丁基橡胶产能约为106万吨,产量约为84万吨,消费量约为83万吨。目前,生产卤化丁基橡胶的国家只有美国、加拿大、欧盟(比利时、法国、英国)、日本、俄罗斯、中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这些企业大多由埃克森美孚、朗盛和nknk直接或控制。投资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和新加坡,总产能约为62万吨,占全球总产能的58%。

中方对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实施反倾销措施

据中国统计,2016年,美国向中国出口卤化丁基橡胶约6.1万吨,出口额约1.5亿美元,占中国卤化丁基橡胶进口总额的28.9%;欧盟出口额约为4.5万吨,出口额约为1亿美元,占中国进口总额的21.3%;新加坡出口量近4万吨,出口额超过9300万美元,占18.9%。卤化丁基橡胶由三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占中国进口总额的69.2%。

中方对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实施反倾销措施

早在2017年8月14日,商务部就收到了浙江新会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盘锦何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代表国内卤化丁基橡胶行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并于当月30日发布了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的反倾销调查公告。

中方对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实施反倾销措施

在调查期间,倾销进口产品一直占据国内市场的较高份额,从2014年到2016年超过50%,占据市场的主导地位。被调查的产品明显压低了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中国同类产品价格的下降导致了损害调查结束时同类产品价格的一定上升,但同类产品价格一直在持续下降。

中方对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实施反倾销措施

事实上,这是中国商务部本周第二次公布对美国进口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决结果。4月17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38号公告,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被倾销,国内高粱产业遭受实质性损害,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中方对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实施反倾销措施

美国也不甘示弱。同一天,美国也宣布对中国制造的钢制轮毂产品展开双反向调查,美国商务部也在同一天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普通铝合金板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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