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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新闻网12日报道,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了《深圳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操作规程》。《条例》将于4月20日起实施,除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收购价格和方式外,对市(区)住房保障部门面向社会投资主体建设的纳入深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型商品房将进行收购。

深圳正式出台保障性住房收购办法

根据《条例》,经济适用住房的收购范围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的专有部分和与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共有部分。属于社区卫生中心、警察局、幼儿园、中小学、市政道路等的公共设施和交通设施。由社区居民使用的,不纳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范围。

深圳正式出台保障性住房收购办法

据了解,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总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如无测绘报告,可采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土地出让合同中的建筑面积预算,最终以竣工测绘报告的建筑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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