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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升级和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和发展作出部署。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期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农村振兴战略为指导,以深化农业供给面结构改革为主线,以服务农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和绿化农村为主要方向, 聚集各种要素资源,努力建设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先导区和农业供给结构改革试验区。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根据《意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和产业高地。探索农业创新驱动的发展路径,显著提高示范区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绿色发展水平。坚持“一区一区”的主题,依靠科技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扩展的模式,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八项重点任务。一是培育创新主体,培育一批在R&D投资大、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的创新型农业企业。二是壮大主导产业,加大高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努力提升主导产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三是聚集科教资源,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和人才聚集到示范区。四是培养专业农民,提高专业技能,优化农业从业人员结构。第五,促进融合共享,促进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第六,推进绿色发展,发展循环生态农业,促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第七,加强信息服务,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和农村的全面深入融合,发展智慧农业(000816,诊所单元)。第八,加强国际合作,把“一带一路”建设与农业“走出去”结合起来,统筹利用国际国内市场和资源。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财政支持、金融支持、土地利用和科技管理等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是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模式,规范创建流程,做好监控和评估工作,建立进退管理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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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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