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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消费价格控制目标顺利完成

2017年,消费物价指数比上年增长1.6%

1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7年12月的全国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和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ppi)。数据显示,12月份cpi同比上涨1.8%,环比上涨0.1个百分点,连续9个月处于“1时代”。

全年消费价格调控目标圆满完成

其中,城市增长1.9%,农村增长1.7%;食品价格下跌0.4%,非食品价格上涨2.4%;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价格上涨3.0%。

12月份,ppi同比增长4.9%,较上月下降0.9个百分点。生产资料价格上涨6.4%,比上个月下降1.1个百分点;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5%,比上个月下降0.1个百分点。

2017年全年,cpi同比增长1.6%,增速较2016年下降0.4个百分点,回到了“一个时代”,毫无悬念地实现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左右”的调控目标。Ppi同比增长6.3%,与同比下降1.4%形成鲜明对比,结束了自2012年以来连续五年的下降趋势。(记者林火灿)

全年消费价格调控目标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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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全年消费价格调控目标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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