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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7日电(记者彭波)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院近日发布《关于深化刑事申诉公开审查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不断加大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力度,进一步扩大案件范围,简化操作程序,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实现司法公正“看得见”

刑事申诉公开审查是检察公开和阳光司法的体现。运用公开办案的方式,让当事人参与,邀请第三人见证,对于彰显司法的人民性和民主性,加强检察监督,化解矛盾纠纷,以生动的案例宣传法治具有重要意义。《通知》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要进一步推进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坚持“应公开、尽可能公开”的原则,努力成为以公开审查为载体的“普法先锋”,在教育一案公开审查中取得良好效果。《通知》要求扩大案件范围,刑事申诉、国家赔偿、赔偿监督、司法协助等各类刑事申诉检察案件可以公开审查;在适用公开听证程序的同时,要简化操作程序,探索其他简单有效的公开办案方式和程序,加强公开审查的便利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工作宣传,通过公开审查和案件解释宣传法治。

实现司法公正“看得见”

《人民日报》(2018年5月8日,第11版)

标题:实现司法公正“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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