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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了经修订的《认可虚拟银行指引》,并展开公众咨询。最值得注意的修订建议是,银行、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可以申请在香港持有和经营虚拟银行。

香港金管局建议允许科技公司成立虚拟银行

据报道,修改后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五项:第一,银行、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可以申请在香港持有和经营虚拟银行;第二,虚拟银行在提供服务时应积极推动普惠金融。虽然没有设立实体分支机构,但可以设立客户支持中心,以满足个人或中小企业客户的需求。同时,虚拟银行不应设定最低账户余额要求或征收低账户余额费;第三,虚拟银行主要从事零售业务,应以本地注册银行的形式经营;第四,虚拟银行必须遵守一套适用于传统银行的监管原则和主要规定,只有部分规定必须根据虚拟银行的业务模式进行适当调整;第五,由于虚拟银行在香港是一种新的经营模式,虚拟银行在申请时应该提交退出计划,一旦结束业务,就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

香港金管局建议允许科技公司成立虚拟银行

目前,有意申请在港设立虚拟银行的公司,已可向HKMA提出申请,而HKMA建议申请人参考经修订的指引。

标题:香港金管局建议允许科技公司成立虚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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