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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事后监督,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后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环境保护部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 加快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严格环评审批责任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客观需要

事实上,在环境保护部2017年9月的定期新闻发布会上,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相关负责人曾经介绍过这项工作的相关情况。

该负责人指出,环境保护部注重“检查落实”,以解决事后监管不力的问题,并推动体制和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双随机、双公开”+“目标定位”的抽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全国环评审批信息网络化、环评基础数据库和智能化环评监管平台“一网一库一平台”为重点,加快环评信息化建设。

环境保护部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 加快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严格环评审批责任

不久,2017年12月,环境保护部向有关方面发出了《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事后监督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加强事后监督是权力下放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决策安排,也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

环境保护部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 加快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严格环评审批责任

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意见》高效发布并正式发布,为今后相关工作的推进指明了方向和重点。

从七个方面部署相关工作

据了解,《意见》从总体要求、做好监督保障、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技术机构管理、加大处罚和问责力度、形成社会共治、加强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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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总体要求来看,《意见》建议继续加快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监管内容,明确监管责任。

在监督和保障方面,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严格遵循“三线一令”,实行清单管理,严格分级审批,与排污许可证制度衔接好。

据了解,环境保护部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和环境保护验收制度,并将其与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度、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和环境执法制度整合,纳入“智能环境评价”综合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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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环境评估的事后监督和抽查,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随机抽查。抽查的关键问题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和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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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强调,要实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责任制。认真查处不严格执行环评文件分级审批和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越权审批、拆分审批、变相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的行为。依法查处擅自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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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督环境影响评价。严肃查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人员不负责任和弄虚作假的行为,造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准确或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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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还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披露做出了安排,发挥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的监督作用。(记者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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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环境保护部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 加快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严格环评审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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